2022民法典及新税法时代下的法税新思维
【课程编号】:NX27895
2022民法典及新税法时代下的法税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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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培训课时】:可根据客户需求协商安排
【课程关键字】:法税新思维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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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收益】
通过一天的学习,学员可以
全面了解民法典中关于涉税问题的新影响,新思路
民法典中的涉税条款及理解
民法典与新税法的衔接路径及影响
通过案例分析,提升法税融合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适用范围】
企业董事长、CEO、总裁等企业经营者
律师,法官等所有涉税司法界人士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民法典中的涉税条款
(一)代管人税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税法相应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
(二)代位权,撤销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第五百三十八条
第五百三十九条
2.税法相应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
(三)遗产继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2:税法相应条款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呈现形式:案例,实战,讲解等
第二部分:民法典对税收领域影响
(一)代缴税费有了新“说法”
1.征纳双方都应好好学习民法典
2.学习民法典要注意其体系架构
3.值得征纳双方特别关注的重点
(二)借假离婚避税路难行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的规定
(三)纳税人隐私保护须补课
1.史上最强保护个人隐私法典
2.税法上的个人隐私保护尚存障碍
3.建立完善税法个人隐私保护制度
(四)反避税找到新依据
1.权利滥用的构成要件对确定避税行为构成要件具有指导功能
2.税收可以引入权利滥用作为避税行为的上位概念
3.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划定了征纳双方行权的正当边界
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保障纳税人信息隐私权提出了更高要求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一般反避税规则的补充与解释
呈现形式:案例,实战,竞赛,讲解等
第三部分 涉税案件的民法典视角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民法典对虚开的影响有几何?
虚开了,如果经侦问企业问题,如何回答才能责任最小?
2.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普票的趋势
3.五年以后不追征,法院判决的无法一致的原因
三个案例的对比
4.申报纳税的,补税罚款滞纳金,不申报的,五年后不追征
不公平的背后,有怎样的法律逻辑?
呈现形式:案例,实战,讲解等
第四部分 高净值人士的刑事责任
(一)我国高净值人士的状况
(二)高收入人群业务特点及征管趋势
(三)2019-2021年高收入人群案件汇总
(四)高收入人群境内主要涉税风险分析
(五)高收入人群海外主要涉税风险解析
(六)2022年高收入人群税务合规建议
呈现形式:案例,实战,讲解等
戴老师
戴卓 教授(北京)
——企业涉税规划与涉税危机管理专家,税务合规讲师第一人
中国社科院税务硕士中心首批税务律师(CTL)
美国注册财务规划师(RFP)全球特聘讲师(中国区)
北大,清华,复旦大学,西安交大,深圳大学等MBA 特约讲师
中财企协商学院 客座教授
中税网特约税务专家,中华会计网校特聘专业讲师
税务系统从事税务工作27年
抖音税官说税创作者
【个人简介】
戴老师1993年从高校税务专业毕业后,在税务战线工作近三十年,从管理员,稽查科长,到大企业局任业务骨干;拥有多年管理大型房企,工业企业的税务经验,一直从事一线的稽查,应对,评估等执法工作;兼任多家企业集团的编外税收辅导员,培训各类企业高管及会计人员几千人。曾管理数十家国内外知名年纳税额超过1亿元的500强国企、地产公司、民企的税务事项,具有丰富完整的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履历。
戴老师多年从事税务系统的培训工作,共计培训税务干部几千人次。戴老师能从税务的专业角度精确审查企业的涉税行为,提供切实可行的节税方案;同时,戴老师能准确甄别偷税和合理避税的界限,提供更加符合税法精神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从多角度立体解决企业所有涉税问题,让企业拥有更明确的涉税界限感。
戴老师还是中国社科院税务硕士中心首批税务律师(CTL),这样能为企业解决涉税问题的同时解决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把行业的税收筹划融入到组织结构、交易流程管控中去讲解,把税务风险与应对筹划的关系讲得更加深入。
【主讲课程】
《2022金税四期“以数治税”新形式下企业合规筹划与稽查应对专题班》
《2022税四期下–制造业涉税疑难问题解析与合规筹划实务专题》
《2022“以数治税”下企业全税种税务风险点及风险化解专题》
《2022数智时代下企业供应链涉税风险识别与合规筹划专题》
《2022业财融合下企业跨部门合作及全税种管控与合规筹划专题》
《2022年房地产企业涉税边缘问题解析筹划》
《2022电商税筹技巧及应用》
《2022高净值人士避税技巧》
《2022股权转让筹划技巧》
《2022直接税的筹划及落地》
《2022金四系统的监管及应对筹划》
《中小企业涉税现实及筹划》
《2022年企业涉税危机管理技巧与应对》
《2022大数据下的税务稽查,涉税安全与筹划》
《2022药企费用处理专项财税筹划》
《2022年税务约谈技巧分析》
《2022药企费用处理专项财税筹划》
《2022建筑业无票,佣金,公转私等财税难题落地方案及筹划》
《2022制造业颠覆性财税筹划及风险应对》
《2022电商及网红涉税筹划及风险规避》
《2022贸易业的税务风险及化解筹划》
《2022年高净值人士涉税形势及危机应对》
《2022无票支出的税务解决之道》
《2022高管个税筹划及稽查应对》
《法制化环境下的个人财富安全与危机应对》
《从隐私到透明——如何安全安放你的财富?》
《企业不同阶段税务重点筹划及危机管理》
《2022年企业涉税危机管理技巧与应对》
《2022中小企业全程涉税处理与筹划》
《2022年分行业涉税筹划及行业涉税危机管理技巧》
《2022增值税发票风险及危机应对》
《2022物流行业涉税风险及应对筹划》
《2022大数据税务稽查——DT时代的涉税安全与筹划》
【重点特训营】
《2022税商提升训练及总裁税筹必修课程特训营》(三天两夜)
《2022中小企业涉税风险化解及筹划特训营》(3-5天)
《2022民营老总必备:虚开发票的无风险应对特训》(2天)
【学员评价】
戴老师讲课很接地气,深入浅出,案例非常多,容易理解。
——中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周思文
戴老师从最专业的税务角度分析问题,并且给出边界很清晰的答案,在实际工作中几乎百分百适用 ——招商银行武汉支行行长 高文元
戴老师的课程,很有趣,一边笑,一边学习知识,太好玩了
——中央财经大学蔡昌教授
戴老师课程,解决了我们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我想,也只有在税务机关出来的人,才能做到吧!——河南蓝天集团总裁 朱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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