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风险化解专题培训
【课程编号】:NX21185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风险化解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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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财务管理培训
【培训课时】:2天,6小时/天
【课程关键字】:不良资产处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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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2021年可能需要处置的不良贷款规模还会增长,这一趋势甚至会延续到明年。但有信心有能力把不良资产处置处理好,一是要加大力度,二是要稳中求进,保持银行和经济体系的承受能力。”
2021年随着国家经济调整政策逐步落地,各商业银行面临的形势也日趋明朗,资产质量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已全面实施的新的记账规则对商业银行已往的不良处置方式造成了巨大影响。尤其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下一步的工作产生了诸多不确定性,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大处置力度,加快处置进度,成为摆在商业银行面前的共同难题。
本课程通过对形势的分析,以大量实例讲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所面临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内容涵盖不良资产的成因及处置原则、清收思路及谈判技巧、批量转让与特殊资产管理、风险化解与资产盘活、疑难问题解析及案例分享,同时包括《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出台后一些重大原则的变化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等方面内容,旨在提高资产保全人员、法律事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处置能力,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商业银行的实际工作。
授课对象:
中高层风险管理人员、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信贷审批人员、资产保全人员、客户经理等
课程内容
第一单元: 2021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面临的形势分析
1.不良资产成因和处置前景分析
2.疫情期间监管政策的变化及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控制策略的变化
3.监管中关于资产质量真实性的问题-如何降低偏离率
4.不良资产的管控策略及措施
5.法律法规变化对不良资产处置产生的影响
第二单元:不良资处置的基础与原则
1.合规性原则
(1)从侨兴债事件、某发银行案谈2021年的清收工作
(2)红线:五级分类失真或人为调整;违规通过重组、虚假盘活、过桥贷款、以贷收贷、回购协议掩盖质量;非洁净或虚假出表;空壳公司承接不良
2.合法性原则
(1)清收必须在法律框架下--防范委外清收的风险
(2)不良资产处置次生风险的防范
3.不良资产的价值判断
(1)承债资产(从哪把钱弄回来)
存款
房地产
对外投资股权
交通工具
设备
存货
到期债权
知识产权
保险理赔款
特殊资质
(2)承债主体
一级承债主体
二级承债主体
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可撤销类的事前交易行为(包括破产前履行义务、低债转移资产)
可代位行为
第三单元:常规方式处置方式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批量转让
(1)转让流程
(2)组包
(3)卖方尽调
(4)资产评估
(5)方案报审
(6)邀标及买方尽调
(7)开标及成立后续
2.诉讼清收
(1)如何催收
(2)财产线索的查找(挖、赏、套、聘、申)
(3)诉讼保全的目的与时机
(4)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3、贷款核销
(1)核销条件的匹配
(2)核销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4、核后资产的清收与管理
(1)强化台账管理
(2)强化分类管理
(3)细化六定方案
(4)梳理清收线索
贷款核销后发现借款人、担保人又有财产可供清偿的;
贷款核销后发现诉讼或执行程序存在司法不公正的;
贷款核销后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等行为,可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的;
贷款核销后发现借款人、担保人有欺骗债权人行为,可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的;
贷款核销后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注销、吊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贷款核销后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对外投资或未受偿债权的;
借款人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又查明未失踪、死亡的;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后恢复清偿能力或查明获得保险赔偿的;
借款人触犯刑法,刑满释放后恢复清偿能力的;
发现其它清收线索的。
(5)丰富清收方式
充分借助行内或社会力量,采取重点项目风险代理、委外清收等方式进行处置。
(6)严格费用管理
(7)严格清收奖惩
(8)已核资产分类处置方法
a有可供执行财产、有抵质押物
b保证人有部分代偿意愿
c有潜在购买人
第四单元:风险化解与盘活
1.展期与借新还旧中的风险识别(包括疫情期间的延期问题)
(1)案例:名为流贷实为借新还旧新增加保证人脱保
(2)案例:倒贷过程中银行帮助企业拆借、用途不实导致保证人脱保
2.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担保物权存续期间
(1)案例:在担保债务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不再适用有关保证期间的规定
(2)案例:只要是发生在最高额保证期间内,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债务的余额,最高额保证人均应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单元:不良资产处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析
1.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和处理(预设条款的合理运用)
(1)贷款提前到期的应用 (《民法典》565、566条)
(2)预设条款
2.关于保证金处理问题《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解释》第70条
(1)案例: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分析
3.关于工程款优先权、购房人优先权问题
(1)案例: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的风险控制
4.关于抵押预告登记能否取得抵押优先权问题(《民法典》221条、《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52条)
(1)抵押权预告登记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2)不良处置中涉及的优先权与阶段性担保问题(案例)
(3)抵押权预告登记与司法预查封优先权问题(案例)
5.如何追究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对银行债权的赔偿责任(九民纪要第6条解读)
6.资产保全业务中如何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追究股东的连带责任(九民纪要第10、11条解读)
7、有担保必决议----信贷人员如何审查有权机构决议(《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7、8条,九民纪要第17至23条解读)
问题一:有权决议机构与保证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
问题二:对外担保有权机构决议应当由谁来出
问题三:商业银行对保证人有权机构决议的审查义务(表见代表(理)的认定及举证责任)
问题四:有权机构决议被撤销后保证合同的效力问题
问题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
总结:银行信贷人员审查有权机构决议的几项原则
8、看人不看章----信贷合同中印章使用的风险防范(《民法典》第143条、九民纪要第41条解读)
(1)印章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
(2)案例:某银行信贷客户在信贷合同中使用多枚公章的效力确定
(3)案例:河北某银行使用假公章仍需承担责任
孙老师
--银行不良资产风险管理专家
著作:《商业银行法律实务及风险控制》
全日制经济法学硕士
市中院人民陪审员
市仲裁委金融仲裁员
省银行业协会自律维权委员会委员
现任: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
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孙亚楠老师曾在某政法学院担任法学教师,主讲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票据法。拥有10年商业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在银行法律风险领域有着深厚的功底。
擅长行业&领域
行业:银行
领域:不良资产管理、合规风控
授课风格
教学风格清新自然,实战经验丰富多彩,知识结构由浅入深,让学员从宏观到微观均受益匪浅。授课内容紧贴商业银行一线风险管理工作,以典型案例为主,贴切详实,深刻幽默,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在培训过程中,善亍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充分启发学员思考,更善亍把理论与学员工作实际结合,大量丰富的运用实际工作案例,能够充分满足和针对学员的培训需求,深受学员喜爱与好评。
主讲课程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风险化解》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及金融犯罪防范》
《商业银行营业场所及柜面操作风险防控》
《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服务客户
河北省全行支行长法律事务培训、云南省银协综合法律培训、长治金融机构合规与法律风险控制培训等各地方银监银协培训工作;陕西省全省农商行法律培训等几十家商业银行内训工作及各大培训机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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