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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课程编号】:MKT032420
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法律风险与应对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劳动关系管理培训
【时间安排】:2025年05月30日 到 2025年05月30日3500元/人
2024年09月11日 到 2024年09月11日3500元/人
2024年06月14日 到 2024年06月14日3500元/人
【授课城市】:广州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相关内训
【课程关键字】:广州劳务派遣培训,广州服务外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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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Background
2020年1月2日,北京打响了针对异地社保代理的第一枪,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承揽劳务外包、服务外包和劳务分包业务,禁止开展人事代理服务,尤其是社保代理服务。6月30日北京市社保中心进一步发布《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告社保代缴模式可能彻底“终结”。随即,2020年7月17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在重拳打击使用或利用劳务派遣进行社保代理行为。8月10日石家庄社会保险中心发布通知,人才代理机构除外地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外,不得为本地用人单位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
至此,全国已有三地以文件形式明确打击社保代理业务,而这样的态势正有蔓延全国的燎原之势。由于各地社保基金结余正处于低谷期,社保代理造成当地社会保险费的流失,不可避免成为各地政府重点打击对象。此轮冲击将给原有的服务外包、人事代理的用工模式带来巨大影响,异地用工管理首当其冲施。新形势下,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用工格局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社保还能否代缴,企业用工方式与管理模式又将何去何从?
当下,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下,摆脱单一用工方式的束缚,通过多元化的用工形式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用人选择。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最佳的用工方式呢?尤其在异地用工过程中,企业又该如何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PEO特邀著名劳动法专家董保华教授,将结合当前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中的常见操作难点,通过各种实际的案例,为您深入解析不同用工方式选择及操作实务,提高企业用工的安全性与灵活性,减少异地用工的法律风险。
大纲 / Outline
一、概述
01. 北京社保代缴新规解读
02. 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形式界定
» 人事代理属标准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属非标准劳动关系
» 服务外包属非劳动关系
03. 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与人事代理功能界定
» 转移风险功能
» 异地用工功能
» 灵活用工功能
» 改革用工功能
» 商业交往功能
二、劳务派遣——非标准劳动关系
01. 劳务派遣的转化风险
» 劳务派遣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02. 劳务派遣的用工限制
» 比例原则
» 三性规定
» 同工同酬
» 行政登记
03. 劳务派遣的其他规范
» 退回和解除
» 社保缴纳
» 工伤问题
04. 放转化: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
» 逆向派遣,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 派遣协议违反“三性”,是否有效?
三、服务外包——非劳动关系
01. 服务外包的虚化风险
» 服务外包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
» 对外包的限制:“假外包、真派遣”
» 业务外包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02. 服务外包的管理
» 主体管理
» 合同管理
» 劳动管理
03. 防虚化:服务外包的用工风险
» 承包单位的直接管理
» 发包单位的间接管理
» 劳动管理的案例分析
四、人事代理——标准劳动关系
01. 人事代理的异化风险
» 合法用工与非法用工
02. 人事代理的异地用工问题
» 异地用工的标准模式
» 异地用工中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及人事代理模式的演化
» 分公司、子公司与办事处的区别及用工权限
» 异地用工中的社保缴纳
03. 防异化:人事代理的用工风险
» 如何理解《条例》中的“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的脱离
» 人事代理最新立法动态
» 不同地区对异地社保问题的案例分析
五、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及人事代理的关系与法律应对
01. 三种用工方式的区别
02. 三种用工方式的转化法律风险
» 服务外包向劳务派遣的转化风险
»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转化风险
03. 异地用工的法律风险应对
» 主体法应对
» 实体法应对
» 程序法应对
董老师
董保华先生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主任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务。
董保华先生作为律师已经职业23年,并被钱伯斯专业评审机构评选为2012年亚洲劳动法领先律师。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各类疑难案件。同时,担任强生、家乐福、路易威登、利乐包装、巴斯夫、通用汽车、百事食品、中国电信、中冶宝钢等几十家跨国公司和社会机构的法律顾问。并协助公司处理众多大型人员安置项目且获得好评。
董保华先生长期参与众多国际诉讼与大型国际纠纷,并就劳动法领域的各种问题撰写法律意见书及担当专家证人,并获众多好评。
董保华先生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是劳动合同法大讨论中南方观点的主要代表者。董教授还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座及培训,对劳动关系中所产生的疑难问题给予深刻的剖析、指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董保华先生于1987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900余万字,出版著作30余本,在法学、劳动科学方面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00余篇并有近40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同时,还主持或参与几十项司法部或上海市有关部门的研究课题并多次获奖。参与了美国、荷兰、加拿大等10多项各类国际项目的主持与实施。